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和精神损害赔偿的主旨是:侵权人应按照被侵权人的损失或侵权人的利益进行赔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精神损害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要形式,旨在补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减轻其精神痛苦,并对侵害人进行惩罚。
法律分析
一、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
1,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被侵权遭受的财产损害,由侵权人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的金额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财产损害的精神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什么
精神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精神受到损害,所谓精神损害是指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亦即民事主体因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而造成公民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和公民、法人维护其精神利益和精神活动的破坏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利益丧失或减损。
(1)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不法侵害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痛苦或者精神利益遭到丧失或减损,侵权人依法承担的以金钱赔偿为主要形式的民事责任,
(2)其实质是责令侵权人承担责任,以补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减轻其精神痛苦以及对侵害人加以惩罚。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明确要求侵权人按照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赔偿被侵权人遭受的财产损失。同时,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受害人精神受到损害,包括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精神损害赔偿旨在通过金钱赔偿来补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减轻其精神痛苦,并对侵权人进行惩罚。根据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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