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工伤保险的部门有那些: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单位什么部门负责工伤申报
单位什么部门负责工伤申报,按照用人单位机构设置和分工确定。设置有人力资源部的,一般是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办理。工伤申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保险部门拒赔怎么办
(一)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三)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四)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五)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六)如果在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部门拒绝受理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鉴于本案公司短期内无法向你赔付,也就决定了你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申请。同时,该《暂行办法》第7条还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
有工伤保险的工伤如何报
工伤认定,公司在员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事故报告书,带伤者本人身份证、伤者劳动关系证明、首诊病历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特殊材料等。劳动能力鉴定,等伤者工伤治疗好后,看伤者本人意愿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级。工伤待遇报销,到公司参保所在社保部门申报,须填写相关表格,带上所有发票、明细清单、伤者身份证、所有诊断证明等。
有工伤保险的工伤怎么报
工伤认定,公司在员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事故报告书,带伤者本人身份证、伤者劳动关系证明、首诊病历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特殊材料等。劳动能力鉴定,等伤者工伤治疗好后,看伤者本人意愿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级工伤待遇报销,到公司参保所在社保部门申报,须填写相关表格,带上所有发票、明细清单、伤者身份证、所有诊断证明等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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