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1、一般来说,出轨对孩子的监护权影响不大。
2、法官裁定,儿童的监护是基于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原则。
3、在实践中,孩子的年龄和他或她与谁住在一起对监护权的归属有更大的影响。具体来说:
(1)两岁以下儿童的监护权一般归母亲所有,除非有母亲极其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
(2)2-8岁儿童的监护权,如果双方已将儿童分开,与哪一方共同生活并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
二、哪些情形对女方争取抚养权有利
1、父母双方同意,两周以下与父亲同住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孩子可以被允许;
2、父母未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优先照顾:
(1)进行过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没有其他子女,又有其他子女的;
(3)有生命危险的儿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长期受感染的一方患有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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