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延长产假相关规定为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