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一般由学校负责办理,学生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经过学校审核后领取。
一般情况下,学生本人无法自己办理学生证。但是,如果学生需要重新办理学生证或者丢失了学生证需要补办,可以向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和材料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进行,一般需要提供学生证丢失声明或者照片等相关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您根据当地学校的具体规定进行办理。
学位证是指:
授予研究生和某些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证书,它是证明一个人已经获得相应学位的重要证件之一。学位证一般包括证书封面、证书内页和学位证书附件。在证书封面上通常印有学校的名称、证书名称、学位授予单位、学科门类、学位类型、授予学位的级别和证书编号等信息。证书内页上则会列出学位证书的具体信息,如学位授予权、学位授予日期、学科专业、学位论文题目等。学位证书附件则包括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评阅意见等。
综上所述,学位证书是一个人在求职、升学、参加各种考试和评选等环节中的重要证明材料,具有很高的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教育部表示,这条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如丢失相关证书,须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对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由学校发给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完成义务教育证书的格式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获得的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可视为完成义务教育的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主席令第69号)第二十五条
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