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般可以向个人借款。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但企业不得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一、非法集资包括哪四大类
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借贷纠纷的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属于借款合同之一种,但为遵从民间习惯和司法实践,将自然人之间及其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称为民间借贷纠纷。
三、什么指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是指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有关机关批准、未经过法定程序,通过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渠道,向社会公众、集体募集资金的违法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但是,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包括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多项罪名的广泛的概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