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营业执照办理,地址在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中城北路247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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