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营业执照信息变更流程
2023-11-02 19:08:26 责编:小OO
文档

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包括两个步骤:首先,需要前往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的死亡进行公证。然后,准备相关材料前往税务局办理法人变更手续,包括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以及必要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一、首先要去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已经死亡的事实进行公证。

二、然后准备以下资料,去税务局办理有关法人变更手续:

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司公章);

2、《共同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证明》(企业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以及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或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须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

拓展延伸

营业执照变更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营业执照变更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范围、股权结构、企业名称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营业执照进行相应修改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和程序,企业在进行营业执照变更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准备材料:包括变更申请书、企业章程、股权变更证明等。2.填写申请表: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3.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缴纳相应费用。4.审核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合规的情况下进行审批。5.领取新执照:经审批通过后,企业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的具体法律要求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企业在进行变更前应仔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操作。

结语

营业执照变更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完成的重要程序。根据法律要求,变更前需准备充分的资料,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申请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批,合规的企业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具体要求和程序因地区而异,企业应了解当地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操作。完成营业执照变更,有助于企业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保障合法经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