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体户注销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提出注销申请,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具体要求如下: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在破产宣告后,清算组成员由法院指定成立;
(4)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也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2、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税务部门会对公司清查之后,出具注销意见书;
3、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让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
4、在一定的时间内,如果别的单位没有对注销提出意见的,那么工商局会办理注销手续。
营业执照不经营不注销的后果如下:
1、无法免除债务清算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
2、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3、有可能遭受罚款,税务列入监控黑名单;
4、税务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申请注销的需要前往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提交材料和身份证明,出具清算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