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贷款不给的,可以按照民法典借款合同违约情形进行追偿。贷款方有权利依据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催促借款方归还本金欠款利息,以及产生的逾期利息。经此一步还不归还的,借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确定贷款属实的,会判决借款方归还欠款以及利息。依然不偿还贷款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财产用来归还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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