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原登记机关补办,需提交相关材料,1-3个工作日办理。补办需准备户口簿、身份证、离婚登记档案和《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
法律分析
在我国离婚证丢失,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领,不能异地补办,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补办的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
我国内地居民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的证件:
1、户口簿;
2、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拓展延伸
离婚证遗失后的重新办理流程
离婚证遗失后的重新办理流程通常需要以下步骤: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其次,您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办理遗失声明,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接下来,您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办费用,并等待一段时间进行审核和核实。一旦审核通过,您将会收到一份新的离婚证。最后,您需要妥善保管新的离婚证,以免再次遗失。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或查询相关规定。
结语
离婚证遗失后的重新办理流程通常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等相关证件。您需要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并提交相关材料。补办的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请妥善保管新的离婚证,避免再次遗失。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询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