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误拘留或逮捕可要求国家赔偿,属刑事司法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及其人员侵犯人身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权利。赔偿范围包括无犯罪事实被拘留、无犯罪事实被逮捕、再审无罪原判已执行、刑讯逼供或暴力伤害、违法使用武器伤害。赔偿限于侵犯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法律分析
如果被错误拘留或者逮捕,可以要求国家赔偿,而且这种赔偿是刑事司法赔偿。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①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④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拓展延伸
羁押期间的人身权利保护及赔偿机制
羁押期间的人身权利保护及赔偿机制是指在被羁押期间,保障被羁押人的人身权利,并为其提供合法赔偿的一套制度和机制。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被羁押人在羁押过程中不受任意侵犯,保障其基本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在羁押期间,被羁押人享有言论自由、人身安全、尊严和隐私等基本权利。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犯,被羁押人有权要求赔偿。赔偿可以包括经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名誉恢复等形式。羁押期间的人身权利保护及赔偿机制的建立,旨在维护司法公正与人权平衡,确保被羁押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对于被错误拘留或逮捕的个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这种赔偿属于刑事司法赔偿。赔偿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同时,在羁押期间,被羁押人享有基本权益,如言论自由、人身安全、尊严和隐私等。如果这些权益受到侵犯,被羁押人有权要求赔偿。羁押期间的人身权利保护及赔偿机制的建立旨在维护司法公正与人权平衡,确保被羁押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前款规定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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