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正常结算即可。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