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解除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法定解除合同的程序是:
1.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3.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4.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法定解除合同,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而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房东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或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等等。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租客逾期未交租,经房东合理催告后,仍然未交组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租客将出租屋破坏掉,导致无法正常出租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法定解除合同有什么情条件
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1.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
3.经另一方催告。
4.迟延履行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因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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