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023-11-04 14:16:16 责编:小OO
文档

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当事人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无法确定期限的持续履行债务、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可约定一方解除事由。对于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需提前合理通知对方。

法律分析

下列条件下单方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2、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期限无法确定;

3、存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法律规定的其他单方解除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拓展延伸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对方违反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有重大违约行为、存在欺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情况。解除合同的程序通常需要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执行。此外,还应考虑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是否需要提供证据支持解除请求等。具体的解除条件和程序应根据相关法律和合同条款进行判断和执行。建议在解除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应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进行执行。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当事人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合同无法持续履行且期限无法确定、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解除合同的程序通常需要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执行。在解除合同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的修改、废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该条约、协定的缔结的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三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