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效。该文件只要有章,出章的单位就应该为此文件负责。接受该文件的人只要确定有章,就可认为该文件生效,没有义务辨认先盖章还是先打印。 如果因为先盖章后打印,出现文件内容未经单位有权责任人审核认可的情况,应为单位印章管理人的责任,接受文件内容的善意第三人利益不应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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