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原属于家庭承包性质的土地的,不得超过三十年减去已承包期限,如原为非家庭承包土地的,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减去已承包期限,此不受三十年限制。经管局土地流转合同内容有: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
(2)流转土地名称、坐落、面积和质量;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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