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产权保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石。民法典总则编第三条强调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分则编则以物权编为首,突出财产权为民事主体带来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并重申了平等保护的基本规定,将有效激发民事主体的市场活力。私的财产权作为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其享有和行使,不仅关涉个人利益,也可能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因此,宪法赋予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之时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征用的权利,民法典亦予以贯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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