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
2、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支付标准的计算方法:
1、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 除 30 * 产假天数。
2、护理假津贴=配偶生育前一个月男职工的缴费基数 除 30 * 护理假天数。
生育津贴领取主要包括如下 :
1、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生育保险基金主要来自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包括如下:
(1)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3)滞纳金。企业必须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
(4)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综上所述,医保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