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增值税复第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制合法证明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增值税第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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