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继承的程序及要求
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进行继承公证和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继承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如有多个继承人需获得其他人书面同意。房产继承是将被继承人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需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和产权登记等程序。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进行继承,如有多个继承人则需按照遗嘱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
法律分析
一、房屋产权继承的程序是什么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什么是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
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结语
房屋产权继承的程序包括继承公证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继承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身份证明和房产证等资料。房产继承过户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将被继承人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办理过程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和产权登记等步骤。只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才能被继承。当有多个继承人时,应按照遗嘱和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相关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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