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遵循以下原则:双方协商、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照顾无过错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赠予财产、军人费用、个人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和破产补偿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由约定或协商达成一致,否则由法院依法分割。
法律分析
关于婚后财产,应先分清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对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以双方约定为准;如果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以协商结果为准;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无法协商一致,由法院依法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益;(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被继承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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