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和手续如下: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证件进行审理;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起述离婚需要带离婚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 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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