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了保证人的义务,包括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规和及时向执法机关报告违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义务,将受到罚款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资格要求和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告人提供担保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要求。首先,必须是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具备稳定的住所和收入来源,以确保其有能力履行担保责任。此外,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声誉,没有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其法律责任包括确保被告人不逃避诉讼,按时到庭参加审判,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如被告人逃避诉讼或违反相关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责任,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责任意识。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需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规的义务,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违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将受罚款处罚,构成犯罪者将受刑事责任追究。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需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年满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住所和收入来源、良好信誉和社会声誉且无犯罪记录。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需确保被告人不逃避诉讼、按时参加审判,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责任,需要具备相应资格和责任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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