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先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符合条件时是可以领取到的。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符合享受条件的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男配偶假期工资、计划生育手术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