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理:同一事由的案件,一旦判决,不能再次起诉。法院应告知赔偿权利人放弃诉讼请求的后果,并在文书中明确记录。对于共同侵权人,放弃诉讼请求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时,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关内容。
法律分析
不能。一事不再理,即对同一事由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判决后,不能以此事由再次起诉。
一事不再理的范围限定为同一事由,同一原告,对被告没有限制。也说是说,原告以某一事由起诉,法院判决后,原告即不能再以相同事由到法院起诉,也不能到另外一个法院再次起诉。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拓展延伸
原告是否能在被告方提起的另一项诉讼中重新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在被告方提起的另一项诉讼中通常不能再次起诉。这是因为双重起诉原则的适用,即一方在同一事项上不得多次起诉对方。然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原告在第一次诉讼中没有完全主张其权益,或者存在新的事实和证据等变化。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可能会被允许在另一项诉讼中重新提起诉讼。因此,具体是否能够再次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建议原告在考虑再次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意味着在同一事由上,原告在法院判决后不能再次起诉。然而,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和法律变化,也存在例外情况。因此,建议原告在考虑再次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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