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是否需要开庭审理,取决于具体情况。民事申诉类案件,只有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需要开庭审理,其他再审案件根据特殊情况和当事人意见决定是否开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再审案件通常需要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特殊情况下或双方当事人同意书面不开庭审理的除外。
法律分析
申诉即申请再审,再审的案件是否需要开庭,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去决定。民事申诉类案件,只有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
拓展延伸
申诉案件的受理与审理程序
申诉案件的受理与审理程序是指在申诉案件提交后,法院或相关机构对案件进行受理和审理的一系列程序。首先,申诉案件需要经过法院的受理环节,包括递交申诉材料、核实案件的受理资格等。一旦案件被受理,接下来是审理程序,包括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证据调查、辩论等。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法进行事实查明、法律适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最终作出裁决或判决。整个受理与审理程序旨在确保申诉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申诉案件的受理与审理程序是确保申诉案件得到公正、公平审理的关键环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再审案件通常需要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或双方当事人已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情况除外。申诉案件的受理与审理程序包括受理环节和审理程序,通过核实受理资格、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证据调查和辩论等环节,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