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屋的不同,按照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管辖规定。
1、如果该房屋是政策性用房,比如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等,那相应的管辖就应在房屋所在地;
但如果买卖的房屋是一般商品房,则应当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针对合同履行地,比如如果合同约定了合同履行地,那就以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争议标的是交付房屋的,房屋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一、劳务分包合同管辖法院
工程纠纷的案件,比一般的经济案子复杂,应从劳务分包合同本质确定管辖法院。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其自身具有特征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劳务关系的合同,更不是企业或单位内部的劳务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派生出来的合同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从性质上说其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当事人约定仲裁管辖是不能突破专属管辖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二、一份合同多个履行地如何起诉
实践中,因为合同纠纷问题去法院起诉的,不在少数。而如何确定合同管辖法院的问题,往往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一般而言,在合同内容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多个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有法定管辖权。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管辖权约定保持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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