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离职后,只要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仍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适用范围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争议。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
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
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八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吗
劳动仲裁可以撤回。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适用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人在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因此,劳动仲裁是可以撤诉的,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仲裁员资格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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