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补缴社保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1.填写《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法律分析
公司要求员工补缴社保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填写《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拓展延伸
员工补缴社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员工补缴社保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职工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清单;
3.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职工的工资收入明细清单等。
在社会保险费补缴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上述资料,并根据经办机构的责令,及时补缴社会保险费。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起员工社会保险费的补缴责任,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得到妥善保障。
结语
员工需按照公司要求提供补缴社保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填写《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以上资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影响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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