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应对借款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物权可用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第三人提供担保后可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合同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有特殊规定除外。担保合同无效后,过错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物权的范围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进行规定。
法律分析
借钱不还,可以要担保人还钱吗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拓展延伸
担保人责任:借钱不还,担保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担保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时,承担了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追偿。然而,担保人也有一定的权利和保护措施。例如,担保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追偿借款人,或者要求债权人采取其他合理的追偿措施。同时,担保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解除担保责任。因此,担保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结语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担保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时,承担了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追偿。然而,担保人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保护措施。例如,担保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追偿借款人,或者要求债权人采取其他合理的追偿措施。同时,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解除担保责任。因此,担保人是否承担还款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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