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1、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法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等于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资月数计算。职工一年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年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市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下,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他性质单位为8%-1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必须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一致。外商企业缴存比例可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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