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五至十年9个月,十至十五年12个月,十五至二十年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一、公司不发病假工资怎么办?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不少企业错误地认为,劳动者生病没有为企业提供劳动,因此企业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报酬。其实,劳动者在治疗期间,不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
如果劳动者请病假用人单位已经批准,就应当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要用人单位批准医疗期,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如果公司不发病假工资,劳动者可带好证明去当地社保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收走了劳动者的病历和药单,劳动者可以持复印件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调解。
劳动部门立案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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