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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去办理离职手续?
2023-11-09 03:01:08 责编:小OO
文档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同样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可以根据被辞退的原因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双倍赔偿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刑事责任等。然而,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接触职业病危害未检查、患职业病或工伤、病假期间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也不可解除。其他情况可参考法律和行政法规。

法律分析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同样是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根据被辞退的原因不同,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双倍经济补偿地赔偿金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需要进行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后,通常需要进行离职手续。离职手续是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保证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具体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结算工资、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注销、办理离职手续等。通过完成离职手续,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或法律风险。因此,建议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尽快办理离职手续,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具体的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结语

合理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单位和员工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员工在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时,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根据被辞退的原因不同,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双倍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违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然而,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解除劳动合同后,建议尽快办理离职手续,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具体的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和要求可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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