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同意调岗,若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六条,劳动者可解除不合理调岗的劳动合同并请求补偿。调岗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不合理调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解决合同。
法律分析
员工不同意调岗,若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合理调岗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请求补偿。调岗属于变更劳动条件,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合理调岗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解决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若员工不同意调岗且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对于不合理的调岗情况,劳动者有权解决合同并请求补偿。调岗应当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公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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