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亲人不还借款并缺乏借条的问题,需要注意借条上是否约定还款期限。如果约定已到期且未还款,可起诉;若未约定还款期限,需催要并给予合理期限后超过确定期限才可起诉。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和相关证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证据方面,除借据、收据、欠条外,还需提供付款凭证和款项转移证明。借款合同生效需提供现金支付、转账记录、票据交付或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等证据。
法律分析
一、亲人借我的钱不还有借条怎么起诉他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3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为3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三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3年时效的限制。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于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一个地方居住、生活,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当地起诉了。
二、诉讼准备哪些证据呢?
诉讼,俗称打官司,是以证据为王。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怎么才能证明别人借钱呢?借据、收据、欠条可以证明,但还不够,有借据、收据只是证明借款关系成立,但不能证明是否履行。所以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①借据、收据、欠条;②付款凭证,即款项转移证明。只有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款项转移两个事实,法院法官才会认定借款确实已支付,诉求才会被支持。
三、怎么证明借款合同生效
按照司法解释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①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②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需要提供转账记录;③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④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通过诉讼让亲人还钱最重要的是要证明债务的实际存在以及借款人实际收到借款。对于后者,可以通过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进行证明。如果是现金给付,也可以通过其他亲友的人证来证明。
结语
在亲人借款不还且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起诉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或者在催要并给予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才可起诉;二是在起诉时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据以及起诉状,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请求立案;三是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和款项转移,如借据、收据、欠条以及付款凭证等;四是要证明借款合同的生效,可以通过现金支付、银行转账记录、票据交付或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等方式来证明。通过充分准备和证明,可以提高让亲人还钱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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