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中遇到的纠纷
读者刘女士日前向本报反映,3月初她在上马墩一家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198平米、房龄5年的二手经适房,在中介公司的协调下,很快她就和房主签订了转让协议,并支付了首付款。4月初中介公司通知刘女士前去办理过户手续时,她却意外地发现自己除需支付相关费用外,还需负担房屋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刘女士认为个税和营业税应由房屋卖方承担,但对方坚称房屋转让协议上写明了除土地承转让费外,“其它费用”由刘女士负担,自己不应再承担个税和营业税。双方争执不下,所以该套房产至今都没能过户给刘女士。
争论:买卖双方各执一词
刘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当时的房屋转让协议。协议最后的其他事项中约定,卖方承担土地承转让费,其它费用由买方负担。刘女士说,房屋是买给父母的,因为她马上要移民澳大利亚,急着成交,没多考虑就把协议签了。当时她对相关费用具体包括什么、分别需要多少钱都不是很清楚。4月初刘女士去中介公司查询时才发现,她需要承担的费用竟有7万多元。细查了一下,才发现里面还包括个税和营业税共计
3.6万,而这让刘女士怎么都无法接受。
随后记者拨通了房主在转让协议上留下的手机号码。接电话的人自称是房主的妻妹,签订转让协议时她也在场。她说,当时在协议中清楚写明了除土地承转让费外,其它费用由买方负担,而且双方也明确了其它费用中包括除土地承转让费外的一切相关费用和税收,而对于这一点,也在现场的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作证。
律师:“费用”并不涵盖相关税收
房屋转让时需支付和缴纳相关的费用和税收,而相关税费的负担除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而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契税由买方承担,而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由卖方承担。该转让协议中并没有明确列出买卖双方各自应负担的部分,只是在协议最后约定,除土地承转让费外,其它费用由买方承担。从字面上看,“费用”二字并不涵盖相关的税收。如果当初约定个税和营业税等都由刘女士承担的话,最好表述为“其它税费由买方承担”,或者在房屋成交价格后加一个“净”字,以表明为房屋卖方净到手金额,卖方不会负担相关税费。买卖双方产生分歧的原因就在于对协议中“费用”二字的理解不同,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表达存在歧义。针对目前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徐律师建议买卖双方最好能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因为如果诉诸法律的话,不但整个诉讼过程旷日持久,需要3个月甚至半年的时间,起诉也将针对整张转让协议,标的价值在100多万元,相关诉讼费用也要在几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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