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限的计算方法及特殊情况说明。上诉期一般为15天,从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开始计算,但最后一天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后的第一天。需要注意不同案件类型上诉期限可能不同,如刑事案件为10天,民事、行政案件为15天。
法律分析
上诉期限15日,自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上诉期的计算主要涉及起算时间和结束时间两个问题。
1、关于起算时间,都是“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收到法律文书的当天不计算在内,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为第一天。
2、关于结束时间,如果上诉期限届满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此处所说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周末和劳动节、国庆节等全国性的节日。
例如,一审判决书是4月16日送达给原告的,则原告的上诉期从17日开始计算,第15天是5月1日,上诉期原本应当是截止到5月1日,5月2日上诉则超过上诉期。但因5月1日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到假期后的第一天,如果放假到5月5日止,那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就是5月6日,5月7日即属于超过上诉期。
需要注意的是,上诉期有多种情况,不都是15天:
1、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拓展延伸
上诉期限如何计算?15天内是否包括法定节假日?
上诉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诉期限的计算通常从收到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具体计算方式是,将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当天排除,然后从次日开始连续计算15个自然日。关于是否包括法定节假日的计算,一般情况下,法定节假日是不计入上诉期限的,即法定节假日不会延长上诉期限。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法定节假日与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重合,上诉期限会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结束。因此,在计算上诉期限时,需要注意法定节假日的影响,并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上诉。
结语
上诉期限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开始计算,连续计算15个自然日。法定节假日通常不计入上诉期限,但如果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上诉期限将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结束。因此,在上诉期限内进行上诉非常重要。请注意法定节假日的影响,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八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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