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且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束,需要取保候审的。对于犯诈骗罪的情况,如果处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范围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如果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诈骗罪被告人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被告人保释的条件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一般而言,被告人保释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告人必须具备固定的住所或者居所,并且有稳定的工作或者其他合法收入来源。其次,被告人应当有亲属或者其他可以提供监督保证的人,并提供其联系方式。此外,被告人必须保证不会继续从事犯罪活动,不会妨害证人和其他涉案人员的安全,不会销毁、伪造证据,不会脱逃等。最后,被告人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释金或者提供财产担保。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保释条件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而有所不同。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对于犯诈骗罪的被告人来说,如果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且不具备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被告人保释的条件包括稳定住所和工作、提供监督保证人、保证不再犯罪和不会妨害案件相关人员的安全等。具体的保释条件可能因案件情况和法院判断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