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股权、公司增资扩股引发的诉讼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登记引发的诉讼。
法律分析
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类型主要有:
(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其中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等
(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主要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
(三)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的诉讼。
(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了对公司股权进行错误登记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行为而引发的诉讼。
拓展延伸
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的分类及解决方法
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的分类及解决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细分。一种常见的分类是根据纠纷的性质进行划分,包括违约纠纷、虚假陈述纠纷、侵权纠纷等。另一种分类可以基于纠纷的主体,如股东之间的纠纷、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等。解决这些纠纷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协商是最常见的解决方式,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调解是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达成和解。仲裁是由独立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是通过法院解决纠纷,但时间和成本较高。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法需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并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决策。
结语
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纠纷的分类及解决方法多种多样。根据纠纷性质的不同,可划分为违约、虚假陈述、侵权等纠纷;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股东间、股东与公司间的纠纷。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协商是最常见且节省时间和成本的方式,调解由第三方协助双方达成和解,仲裁具有法律效力,而诉讼时间和成本较高。选择适当的解决方法需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并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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