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发行股票规定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有一种,同股同权;
3、向公众发行的部分不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员工认购的股本不得超过拟向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酌情降低向公众发行的部分比例,但最低不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0%;
4、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5、近三年发行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6、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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