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西安市办理临时身份证流程
1、申领人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现场受理制作证件,制证完成后直接领取。
2、申领人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受理点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西安市办理临时身份证要求
凡具有西安市户籍身份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必须是证件受理之日起30日内),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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