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加工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收土地、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对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计算预期经营损失;4、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如速迁费、拆迁奖励等费用。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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