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对象
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在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如企业工作需要,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经本人提出申请,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可以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
延迟期限
符合本试行意见的人员,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工作协议
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企业与符合本意见规定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条件的人员可协商签订相关工作协议
在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期间,企业应当参照与工作直接相关的劳动标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规定)保障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人员的基本权益,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在工作协议中约定其他有关的劳动权利义务
工作协议中约定了履行期限的,协议到期终止工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协议
此外,双方也可在协议中约定解除或终止的条件、单方解除协议提前通知期和劳动者在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期间发生工伤后工作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条件等其他内容
如未约定单方解除协议提前通知期的,工作协议也可单方提出解除,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工作协议解除、终止时,劳动者申领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即时成立,企业应当为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工作协议解除、终止的当月,企业应按约定标准全额发给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人员报酬
手续办理
办理上海延迟退休政策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由其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携带经企业认可并加盖公章的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备案表(见附表),向参保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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