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近亲结婚是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其婚姻自始无效而不能离婚。如果确认是法律禁止的近亲结婚,婚姻关系双方及有关近亲属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婚姻或确认该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