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中全责方只有交强险的,一般由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够赔偿的部分由全责方来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衍生问题:
车险只买交强险可以吗?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辆必须缴纳的车险,是必须投保的。车辆只上交强险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是只赔偿被保险车辆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的,它的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都是相对有限的,很多情况下,这些赔偿额度都是不足的。因此,车主们若是经济能力许可,最好是还应适当的投保其他的车辆商业险,让车辆的出行保障更加全面的,同时也能使自身在处理可能发生的车险事故时更加的游刃有余,避免因可能发生的车险事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