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空白合同意味着即使合同内容不利于己方,也要履行代理人与相对人 签订的合同 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该合同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二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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