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产权人同意。
公民申请户口迁移事项应当征得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的书面同意,填写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
迁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开具户籍证明并向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一、户口迁移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分别根据以下情况,提供需要的材料:
1、一般迁户口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去往当地的户籍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迁入,具体提供的资料要根据当地的部门出具的程序为准,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1)结婚迁移户口,持合法的结婚证、离婚证;
(2)建房、购房迁移户口,要持住房证明、房卡;
(3)退伍、转业、复原迁移户口,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必须要有原来户口登记处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4)大学生入学迁移户口,要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
(5)公职人员迁户口要有录用证明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6)离休人员迁移户口要离休证;
(7)如果是户口迁入,则需要迁出人的户口簿,农业户则要有迁入地当地乡镇府和村委同意入户的证明。
2、如果有房产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要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迁移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银行抵押需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若无房产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全款的发票。
4、年老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落户的,需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退休的不受年龄限制),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父母、子女双方签字);
(2)子女、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3)关系证明(独子证或原户籍资料或人事档案等);
(4)退休证;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6)实际居住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