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小产权房签订合同有效,但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小产权房不可转让,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或置换。买方若发现合同无效,可要求返还房款、利息损失,并主张赔偿。若卖方拒绝赔偿,买方可起诉维权,需准备起诉状并在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出庭参加诉讼。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小产权房签订合同有效吗
进行小产权房买卖时,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买到小产权房后可以转让吗
按规定,小产权房不可以进行转让。因为小产权房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品房,买到小产权房后,房屋只具备小产权房的使用功能,而不具备转让的功能。
不过,小产权房在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所以可以在集体内部转让、置换。
当然,买到小产权房后又无法转让给其他人,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因为小产权房买卖签订的合同无效,买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
2、如果卖方故意隐瞒小产权房性质,导致买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买方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而有些卖方以为买卖合同无效后,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所以会拒绝支付赔偿。那么,买方可以在必要时按照以下步骤起诉维权: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利息损失以及其他赔偿;
2、去对方所在地法院,按照法院管辖规定,一般遵守“原告就被告”规定,所以必须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法院依法受理立案,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被依法立案,接着原告按受理通知书等待。
4、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按规定,法院通知开庭时间后,原告无不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能会被撤诉处理。
结语
小产权房的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有所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合同仍然有效,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然而,小产权房不具备转让功能,因为它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品房。买方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后想要转让,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要求赔偿利息,如果卖方故意隐瞒小产权房的性质导致买方经济损失,买方还可以主张损失赔偿。如果卖方拒绝支付赔偿,买方可以通过起诉维权的方式解决。请注意,起诉应按照法院管辖规定,在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准时出庭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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