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不同类型公司变更流程不同:1.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2.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3.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最后由董事签字。4.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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